扎實二百七十五頁,分為兩部分:前半是散見於報章的評論結集,後半則是嚴格限制在五百字以內的精悍隨筆。用「精悍」來形容可能不甚妥貼,因為林奕華的文章正如其人一般「散」,隨興而至,一個話頭才起,又勾著另一個話頭。但是,在後半那些五百字隨筆裡,我確實感受到一股「悍」然之氣,他的批評極其主觀,正因如此,雖不指名道姓,卻也不客氣地留了線索,擺明「是的,請對號入座」。若是一個長期關注香港影視的讀者,想必更能相應甚歡,或者反過來批評指教。而我只能就著從前大學時代看的無線港劇還有印象所及較〝重要〞的八卦頭條來臆測揣摩書中所言的香港風情了。
然而,娛樂若不作為新聞紙版面之一,不妨將其視為普世現象。我喜歡林奕華觀察「娛樂現象」的角度,譬如,他寫港劇俗不可耐的原因,竟從「佈景」、「空間」等元素切入。以日劇為標竿,韓劇、港劇(或台劇亦然)裡的主角住屋千呎,卻彷彿只有一張金蔥被套的雙人床還有點兒戲,枉費了設計感十足的開放式廚房卻永遠只用來煮碗方便麵(頁166)。再如,批評戲劇脫離現實時,他從「制度的拔除」談起,《妙手仁心》系列、《壹號皇庭》或《烈火雄心》(哈!這些我都看過,所以印象鮮明)雖然造成收視熱潮,但在他眼裡仍是不及格的,原因正在於這些與社會制度面(醫療、法律、防災)關係緊密的劇情,卻永遠以「感情戲」為主線,甚至是唯一的線索。於是,當真實世界裡,醫生過勞死時有所聞之際,吳啟華與林保怡仍能好整以暇地端只咖啡杯,聊著永無止盡的感情問題,談著早已退出劇組卻永不離席的蔡少芬(頁220、221)
當然,稍有評析能力之士也許會抨擊林奕華的言論也不過爾爾,失之於片面、扁平,但我還願意讀,因為這些短文本不是廟堂奧論,在游於藝的傳統裡,「娛樂圈」恐怕正孔子所謂之「小道」矣,對此不登大雅的批評對象,何必過於認真呢?批評主體所使用的工具,正稱其所欲剖析之對象,於是郤絡層理,間然有隙,可謂游刃有餘(/娛)!
整體而言,我喜歡林奕華,喜歡他看事情的角度,喜歡他表達自己論點的態度與方式──我唯一不喜歡他的就只是來看戲時隨性想進場就非得進場不可的「前科」,但,好吧,因為他是這麼容易討人喜歡,所以也捨不得不原諒這一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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