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是,《夢裡花落知多少》一開始即因與三毛作品同名,而受到某些三毛書迷的排斥;此後,更遭人檢舉,抄襲大陸文壇美女莊羽作品《圈裡圈外》,最後法院判決郭敬明敗訴,判賠二十萬人民幣。但郭敬明錢倒是賠了,卻公開表示他不會為此事道歉;同時,《夢裡花落知多少》一書的電視版權業已賣出,改編劇本與選角等等作業馬不停蹄地展開。
與其說郭敬明是位成功的小說賣者──也許套句流行的EMBA詞彙在他身上會更貼切,不如直接稱呼他是為市場成功學大師吧,如果你知道他足以列名於中國大陸富豪榜,你會更加同意的。
但,幸好,星期五下午我讀小說時,尚未想起這些那些許多的紛擾。
我不認為《夢》一書之文學價值足稱其百萬版稅之價,但它不失為一部可以讓人在閒暇時間裡一氣呵成讀畢的「好讀」小說。後來,我看了作者在文末的後話,知道這本是在報上連載的作品,更瞭解其創作的背景與方式了。小說主角是北京的一群高幹子弟,套句書中語,是「子弟」中的「子弟」;小說時間約莫介於他們大學最後一年至三少四壯此一斷代。批評一個還在學的小說作家,有一個很便捷的方法,說他對於畢業後社會真實狀況不瞭解,以至於對職場生活多天馬行空之詞,矛盾衝突過於天真單純......《夢》一書對我而言,就是這樣的。小說前三分之一寫主角林嵐(說實在的,照她們那一夥〝子弟〞橫行的程度,我幾乎要給她起個渾號叫「林娘」了)大四靡爛生活,實習時遇到的人際感情問題,與朋友或熱絡或冷淡的角力,這些都很真實,而且節奏明快,作者是毫不遲疑地操縱她們的所言所行所作所為;然而,當故事情節急轉直下,有太多不可思議,難以想像的情節倏忽降臨於主人翁身上時,閱讀的樂趣也一點一滴地消失,我只是不想半途而廢,只是為了讀完它而讀完它了。
如果你打算讀這本小說的話,接下來別再看這篇心得了,因為我打算批評一下結局。
郭敬明在後記中提到,原來他預設的結局是,顧小北(林嵐前男友)因病而亡,最終,林嵐會跟陸敘(林嵐好友聞婧前男友)在一起。但是,「這個結局被猜到了!」於是他只好讓林嵐與陸敘發生車禍,雙雙重傷,且車禍沒要了陸敘的命,倒是林嵐包纏著紗布繃帶探視腦震盪昏迷初醒的陸敘時,玩笑似地推了他頭一把,把他腦中血塊推崩,人也給推死了!
於是,前半部的苦心經營都盡付東流了。多麼可惜啊,我當然不能回答「若是郭敬明能按照既定思路,發展情節的話,也許這本小說的耐讀性會提高些許?」這樣的問題。不過,作為通俗小說就該有個圓滿大結局的擁護者,看著書裡「風流人物」一個個四散,一個個沉默,一個個將身影埋沒在夕照殘霞中,內心不免替她們有些憤憤不平了,為作者賣命賣了大半輩子(而且幫他賺了大筆稿酬),連個善終也沒有,豈不黯然?
當我們還小的時候,我們總是「為賦新詞強說愁」,而時至今日,在前已有過多青春作伴好文章的情況下,《夢裡花落知多少》對我而言,恐怕是「未」賦新詞強說愁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